关于申请“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训练爱心基金救助”的通知
靖江儿康 2012-06-20 15:39:26通知公告
各位家长朋友:近年来中心的发展及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训练得到了许多爱心企业、爱心人士的关心与支持,纷纷伸出爱心之手,委托我中心执行并管理“爱心基金”,优先救助在训的享受低保家庭残疾儿童、一户多残家庭残疾儿童、单亲家庭残疾儿童、下岗失业家庭残疾儿童、外来务工家庭残疾儿童、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。本着对爱心企业、爱心人士高度负责的态度,中心严格按照《爱心募捐须知暨工作程序管理办法》救助并管理爱心基金。现将有
各位家长朋友:
近年来中心的发展及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训练得到了许多爱心企业、爱心人士的关心与支持,纷纷伸出爱心之手,委托我中心执行并管理“爱心基金”,优先救助在训的享受低保家庭残疾儿童、一户多残家庭残疾儿童、单亲家庭残疾儿童、下岗失业家庭残疾儿童、外来务工家庭残疾儿童、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。本着对爱心企业、爱心人士高度负责的态度,中心严格按照《爱心募捐须知暨工作程序管理办法》救助并管理爱心基金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救助对象
本次救助的残疾儿童需在康复中心连续训练6个月以上。
二、救助流程
1、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愿提出书面救助申请,经村(居)委会初审,镇(园区、办事处)残联和民政组织复核;
2、申领《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训练救助申请表》,经村(居)委会初审,镇(园区、办事处)残联和民政组织复核;部门负责人审核;中心审批;
3、中心发放《爱心基金救助卡》;按规定使用救助卡。
三、救助证件
出具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或《医学诊断》、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》复印件各1份及残疾儿童近照1寸3张;
通知即日拟需救助的残疾儿童监护人按救助流程办理手续,即止2012年6月30日,逾期此次救助不予办理。
靖江市儿童康复训练中心
2012年6月20日